与分级管理指标》团体标准制定并征集
起草单位与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节约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承载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作为汽车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已经成为现代汽车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6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企业应具备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等条件。
2019年12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按照机动车保有量的4%-5%将地区类型分成六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着相应的最低经营面积以及单个企业的最低拆解产能。
2020年7月,商务部等7部委发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资质认定与管理、回收、拆解、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对现行的《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进行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国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信息化发展,树立行业标杆企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发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评估与分级管理指标》团体标准制定并征集起草单位与专家,通过资产配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回收体系、贮存场地、拆解工艺等各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与分级管理。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6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标委办工-(2015〕80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制定的《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物再协字(2016〕19号),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开展企业综合评估与分级管理指标试点工作。
该团体标准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发起,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报废汽车专业委员会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工作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标准起草工作。目前标准已经立项并已开展相关工作。
为增强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现面向我协会会员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单位征集共同起草单位及指导委员会专家。请有意参与的有关单位及专家填写附件报名表(原则上,每单位限推荐一名专家),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寄回或者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院北楼
联 系 人:曹 辉 15801045872
李芦苇 13770751172
电 话:010-68000770
附件:1. 团体标准共同起草单位报名表
2. 团体标准指导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21年3月4日印发 |
附件1: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报名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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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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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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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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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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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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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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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团体标准指导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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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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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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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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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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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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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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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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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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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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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经历:曾负责组织或参与的制修订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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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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